回應 香港兒童圍棋學院 蕭世傑先生的感言

偶然看到了蕭先生的文章,當中不乏混淆視聽之說,為免其他人被誤導,且尤關本院批判他不應帶領學生違規參賽之真確性,特公開世界華人圍棋聯合會邀請參賽之報名表,以茲証明賽制是以棋力劃分組別,與棋手年齡無關之憑證。(世界華人圍棋聯合會邀請參賽之報名表格 - 文件為 Acrobat PDF 格式)

基於不同國家/地區的青少年開始學棋的年齡差別很大,為了公平地讓棋鼓相當的棋手切磋交流,主辦機構在報名表格清楚列明了各組別是按Division I:3 Dan up (即3段或以上),Division II:1-2 Dan(即1-2段),Division III:1-4 Kyu(即1-4級)及Division IV:5-8 Kyu(即5-8級)以棋力分為四組的。令人難以接受的,是蕭先生將兩名棋力已達初段的學生連降兩組安放在 5-8 級組別出賽之安排。棋手不在所屬的棋力組別參賽,那為甚麼要以棋力分組?填寫報名表時怎麼說也不可能將Kyu誤作歲數,視 1-4 Kyu為1-4歲組更見荒謬。基於賽制清晰,該違規報名之行為明顯是蓄意的安排。 (有關比賽之詳情)

眾所周知,棋力與年齡無關。以上海為例,入門招生由4歲起,到6-7歲棋力已達初段者比比皆是。事實棋藝不可類比鬥氣鬥力的體育項目,在香港有幸早早學棋的小朋友,能勝過十多歲的棋手又何足稱奇?違規參賽之指控絕非針對年歲多大或棋力有多強,問題焦點是孩子應誠實地按大會規定按棋力參加所屬之組別,更應正視的問題是家長是否知情地安排子女報低了兩個組別以確保獎項萬無一失,還是填寫及遞交報名表格的棋院負責人利用無知小孩,暗中違規以增加棋院獲獎之機會。

不過蕭先生輕易的將蓄意違規的指控轉移為嫉妒7歲小孩年紀小小獲獎之說:『現在這兩位成績好的7歲小孩,被散播為不公平,原因為他們實力強,應該去打段位組。這種邏輯看到都覺的可悲!這次級位組,有些棋手已超過16歲,也是大會以友誼第一,讓眾同樂。段位組15,6歲以上更多。是否本院(只有本院),打級位組時,只能派5,6歲幼稚園生參加才叫公平?因我們7歲的學生已被認定為很強,其他組織年紀多大沒有關係,任何組別都公平。』個人認為與其不斷的灌輸小孩戰勝大哥哥大姐姐便是聰明醒目等來取悅家長,誤導小孩自以為是,倒不如教導學生珍惜他人未必擁有的學棋機緣,更該感謝父母悉心栽培,讓自己有幸比起其他哥哥姐姐更早的學棋,有更多的時間去享受習奕的樂趣。

蕭先生又道:『推行圍棋與教學生成材,除了真正用功用心,沒有捷徑!心一歪,人的一切便不自覺地跟著歪了!』『一家棋院,應有最起碼的自信。要學會輸得起。』倒想請教一下,何故已達初段水平的學生沒有把握在級別已經較低的 1-4 級組爭取佳績,竟還需要降至 5-8 級才有最起碼的自信?為人師表引導學生犯規出賽,算不算是心歪?

究竟誠信何價?何以聲討違規參賽不應再被助長竟會被扭曲為 『無聊和無必要的是非』?若不致力維護公平競賽、體育精神等核心價值,又怎可能把香港的幼苗健康地育好?

從事圍棋教育,協助學生提升棋力之餘,引導孩子培養良好棋品、正直誠實更為重要。讓學生公平競賽,無論是機構負責人及導師等等都是責無旁貸的。是故良心不容我沈默啞忍,沈默恐怕只會助長歪風,最終受害的是無辜學生及家長,亦窒礙了圍棋教育在香港健康的發展。今選擇公開揭露真相,只盼種種心術不正的違規行為日後會有所收斂。 

岑偉達
妙手圍棋院
2008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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